為提高敵情意識,熟練防空作為,落實防空設施整備,降低空襲損害,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108年「軍民聯合防空(萬安42號)演習」將於5月27日至30日間,區分4個地區實施,採有預告、分區同時段方式,於13:30至1400時實施30分鐘,防情傳遞、警報發放、人車疏散避難、交通管制及戰災搶救演練,演習期間如有違反演習管制規定者,將依民防法第25條裁罰,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為提高敵情意識,熟練防空作為,落實防空設施整備,降低空襲損害,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108年「軍民聯合防空(萬安42號)演習」將於5月27日至30日間,區分4個地區實施,採有預告、分區同時段方式,於13:30至1400時實施30分鐘,防情傳遞、警報發放、人車疏散避難、交通管制及戰災搶救演練,演習期間如有違反演習管制規定者,將依民防法第25條裁罰,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