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乘自行車兼顧環保與便利性特質,尤其電動(輔助)自行車,近年來,廣受國人青睞,因為不需考照也無需領牌,逐漸成為民眾外出代步工具的首選。
根據交通部道安委員會統計,2018年全國造成人員傷亡的自行車事故,共計有9464件,寫下連年迭創新高之後的新記錄,與2011年相較,短短8年成長率高達81%。交通部道路安全督導委員會的統計也證實,近8年共計有866名國人在自行車事故中喪生、8萬3831人受傷,即平均每3天就有近1人因自行車事故賠上寶貴生命,另每天至少有29名自行車騎士負傷被送進醫院。
花蓮縣交通隊隊長黃增樟表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未修正前,被視為慢車的電動自行車騎士就算未戴安全帽,因缺乏罰則,警方也只能苦口婆心一再勸導,如今修正後的「電動自行車修法新制」將從10月1日上路,警方可依據新修正罰則開罰。騎電動自行車者,未戴安全帽將罰300元;電動自行車速度超過每小時25公里,可罰900元到1800元;若擅自改裝電動自行車,則可罰1800元到5400元。 警方提醒,10月1日起,騎乘電動自行車必須戴安全帽,且不得任意改裝電動自行車,將是警方日後交通取締的重點工作之一。想知道重要法規有哪些,就來看看懶人包,記得分享給親朋好友,讓他們也能安全上路、平安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