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表看懂10月交通新制

十月有許多新的規定要注意,包括騎電動自行車要戴安全帽;臨櫃刷卡繳罰款需自付手續費;車輛轉彎、變換車道前,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提高罰鍰;街道巷弄速限降為時速30公里等交通新制,另有多項觀光補助,包括搭高鐵配合飯店更優惠、泡溫泉可領溫泉抵用券等。

電動(輔助)自行車 新增罰鍰
車速超過時速25公里 900元到1800元
未戴安全帽者 300元
擅自改裝電動自行車 1800元到5400元
 臨櫃刷卡繳罰單金額 自付手續費 
1至998元  2元
 999至9993元  7元
 9994至4萬9990元  10元
 4萬9991至9萬9980元  20元
 9萬9981元(含)以上  35元
 轉彎及行駛  新制罰鍰
 一般車輛轉彎、變換車道前,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現行900至1200元)  1200至3600元
狹窄道路車輛行駛速度,由每小時40公里降為30公里。  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
 斑馬線 新制罰鍰 
斑馬線上堆放物品或在斑馬線旁燃燒物品發生濃煙妨礙交通 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若致人受傷或死亡者,加倍處罰
未經許可在斑馬線舉行賽會或擺設筵席、演戲、拍攝電影或其他類似行為 3000元至6000元
未禮讓視障者 新制罰鍰
汽機車行近斑馬線及路口轉彎處,若遇攜帶白手杖或導盲犬之視覺功能障礙者未禮讓  2400元以上7200元以下(較現行罰款加倍罰)
自行車等慢車駕駛,行近行人穿越道1.未禮讓視障者。2. 若導致視障者受傷、死亡 1.600元至1200元(較現行罰款加倍罰)。2. 1200元至2400元
載重及其他 新制規定
提高小貨車載重量 中小貨車可在符合安全原則下,專案申請。
放寬電動三輪機車載重管理規定 從80公斤放寬增加至200公斤
除交通勤務警察、依法令執行指揮交通人員、各級學校交通服務隊現場導護人員以外,若公寓大廈警衛或保全人員在道路上、斑馬線上攔阻人車通行妨礙交通 可分別開罰1200元至2400元、3000元至6000元
遊覽車免徵汽燃費 自108年10月起免徵1年
旅遊優惠補助
高鐵秋冬遊補助: 於10月1日至12月31日推出飯店聯票,加購高鐵車票優惠從原8折降為75折。
秋冬國旅獎助(公協會辦理旅遊推廣活動): 北中南東各溫泉區10、11、12月溫泉「買一送一」
桃園、松山以外機場,部分機場免收國際航班降落費: 自10月1日起至明年3月31日止,免收日本、韓國及新南向國家航線的國際航班降落費。
花東國際定期包機,獎助地勤費:50%